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
法律釋義
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在訴訟上稱為確認之訴。物權確認之訴包括所有權確認之訴、用益物權確認之訴,及擔保物權確認之訴。
法院管轄
物權確認糾紛包括不動產物權確認和動產物權確認糾紛兩類,依其類型,不動產物權確認糾紛應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專屬管轄。動產物權確認糾紛不屬于令屬管轄,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23條第(3)、(4)項,第24條及第25條等規(guī)定確定管轄。鑒于擔保物權多以合同設定,屬于動產擔保物權或者權利擔保物權的確認糾紛,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管轄的,可以適用。
處理物權確認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33條的規(guī)定。
法律適用
1、《物權法》
第三十三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fā)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注:2020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睹穹ǖ洹穼嵤┖?,《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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