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出現(xiàn)問題哪個擔責
一、貨物運輸出現(xiàn)的問題哪個擔責
我國合同法第311條明確規(guī)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睆闹锌梢钥闯?,我國法律對貨損責任采取過錯推定原則,即如果承運人無法舉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zhì)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這三類免責情況的,便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當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因貨損向承運人主張索賠時,其只需要證明運輸合同成立、貨物交運以及貨損發(fā)生的事實,而無須舉證證明承運人的運輸行為具有不當或者其他過錯行為;只要承運人無法證明合同法該條規(guī)定的三類免責情形的存在,承運人就應(yīng)當對貨損承擔賠償責任。二、貨物運輸合同的種類
對貨物運輸合同,可按不同標準劃分為不同類型:三、您可能感興趣的文章
1、貨物運輸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有哪些http://m.hnwjmk.com/info-1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