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購房者想要買房,但是苦于沒有購房資格或者其他原因而無法實現(xiàn),這時就會想起使用“借名買房”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卻忽視了這個方式背后潛藏的巨大風險,南京的黃女士就差點因為“借名買房”吃了虧。
借名買房需謹慎,防范意識不可無
真實案例:借名買房
南京的黃女士想要買一套二手房,但是因為自己沒有工作,而女兒又正在上大學,偏偏又遇到南京的房地產(chǎn)市場正受到限購令的約束,因而無法實現(xiàn)買房的目的。
之后,在中介的建議下,黃女士找到了熟人李先生來幫忙。協(xié)商過后,黃女士決定購買位于板倉街的一所房屋,房產(chǎn)證上會寫李先生和黃女士的女兒小麗的名字,而首付款和中介費以及貸款都由黃女士承擔,不需要李先生出一分錢,一旦房屋貸款還完,李先生要無條件將房屋產(chǎn)權過戶給黃女士。雙方就此問題擬定了一份協(xié)議,李先生在上面簽了字。
可是,等真的還完了貸款,黃女士提出要將房屋過戶的時候,卻遭到了李先生的拒絕。李先生稱自己曾將五萬元儲蓄交由黃女士,即使要過戶房屋也應先拿回這五萬元,但黃女士表示沒有這回事兒,后兩人便鬧上了法庭。
經(jīng)法庭審判,由于李先生沒有證據(jù)表明自己曾出資五萬元,而根據(jù)雙方的協(xié)議,黃先生與小李都應將房屋產(chǎn)權變更到黃女士名下。
天津律師:借名買房有風險選擇需慎重
不管是出資人還是被借名者都要慎重選擇“借名買房”的方式,因為它背后存在很大風險。
對于出資人來說,如果被借名者反悔,那么出資人就將面臨著錢房兩空的困境,要是有充足的證據(jù)表明借名買房事實存在,那也免不了一場訴訟,招來一堆的麻煩。此外,如果被借名者擅自在該房屋上設定了他項權利如抵押權,勢必會對出資人自身的權利造成影響。
對于被借名者來說,如果出資人不但借用了其姓名,還借用了其享受優(yōu)惠的資格,那么被借名人就會喪失再次享受該優(yōu)惠條件的機會。此外,如果出資人并非全款買房,而是貸款買房的話,一旦他沒有按時償還貸款,被借名者的信用資質就會被影響,甚至會被強制要求償還貸款。
總之,“借名買房”的方式不可輕易使用,以免得不償失。
本站往期與借名買房有關的文章:
1、借名買房離婚了怎么分?
2、借名買房糾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