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人追回部分貨款是否影響其繼續(xù)向承運人主張無單放貨賠償
發(fā)布日期:2019-08-13
托運人追回部分貨款是否影響其繼續(xù)向承運人主張無單放貨賠償?
答:托運人可以基于貿(mào)易合同關系向買方主張貨款,也可以基于海上運輸合同關系向承運人主張無單放貨賠償。托運人通過貿(mào)易途徑從買方追回部分貨款的行為是為了挽回或減少自身損失而做的努力,符合受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法律要求,該行為并不表明托運人放棄了要求承運人承擔無單放貨損失賠償責任的權利,當然,托運人已收回的部分貨款應在承運人承擔的無單放貨賠償范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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